新疆和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需要永久征占用和静县哈尔诺尔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达愣达坂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集体和31户牧民天然牧草地。和静县水利局、和静县林草局、新疆达愣达坂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移民监理等相关单位完成了占用草地面积、补偿标准及补偿金额的复核工作,并于2025年4月23日进行第一次公示,因个别牧民提出异议,经新疆达愣达坂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静县林草局、和静县水利局、移民监理等单位多次沟通协调和复核确认,现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情况再次公示。
一、征占草地面积
新疆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征占用永久草地总面积3308.9265亩,其中:和静县哈尔诺尔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85.983亩、新疆达愣达坂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集体草地644.5887亩,31户牧民个人草地总面积2578.3548亩。
二、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关于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120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0〕4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4〕1号)、和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和静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静政发〔2023〕76号)等有关规定,国电电力巴州发电有限公司《新疆和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区片地类为Ш类,综合地价为39900元/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者占综合地价比例为27%:73%,对被征占用草地的牧民给予补偿,征收天然牧草地的补偿标准为所在区片综合地价的0.21倍,8379元/亩。
三、补偿资金
新疆和静抽水蓄能电站补偿草地总金额27725495.15元,其中:和静县哈尔诺尔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720451.56元、新疆达愣达坂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集体草地补偿金额5401008.72元,31户牧民草地补偿总金额21604034.87元(详见附件)。
四、补偿方式
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由和静县水利局移民专户直接汇入集体和个人账户),公示期满后,将启动补偿资金兑付工作。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
欢迎对新疆和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征占用草地补偿工作的监督与帮助。公示期内,对征占用面积和补偿金额等存有异议的及时向和静县水利局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娜热、联系电话:0996-5012607。
特此公示!
和静县水利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