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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016年—2024年已按时完成自治州下达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各项补偿资金按照协议已履行。2025年因无专项资金支持、无棚改项目及无棚改计划、任务,我县未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下一步计划:一是积极争取征收补偿专项资金的项目,二是做好尚未征收房屋的建档,推动征收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做好当前征收政策的宣传工作。
和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