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区域生态环境与公共利益,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查处违法盗采行为,现就和静县巴伦台镇古伦郭勒沟内哈勒哈特支沟遗弃设备认领公示如下:
接到举报,我单位联合执法部门于2025年12月27日在古伦郭勒沟内哈勒哈特支沟内开展矿产资源执法巡查时,依法清除一批疑似用于盗采矿产资源的遗弃设备(柴油发电机、抽水泵等设备)。
遗弃设备已按相关法律依法封存于指定场所,设备状态与查获时一致(现场照片及封存影像资料,可联系查看)。
现对该遗弃设备进行公示发布,认领之日起15日内,2026年1月20日前到和静县自然资源局携带相关权属证明材料进行认领。
逾期未认领,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五十七、六十三、六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处置,对和静县巴伦台镇古伦郭勒沟内哈勒哈特支沟遗弃设备将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收益专项用于该违法行为的整改工作。
特此公示。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