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和静县巴音布鲁克镇、巴音郭勒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巩乃斯镇健康、有序地进行改造、开发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城镇单元)编制技术规程(试行)》等有关要求,和静县人民政府、和静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和静县巩乃斯镇西镇区、东镇区、乌拉斯台社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成果。现将该成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和静县巩乃斯镇西镇区、东镇区、乌拉斯台社区三部分,西镇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34.22公顷、东镇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165.45公顷,乌拉斯台社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26.09公顷,共计225.76公顷。
二、规划传导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约束性指标传导,规划区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225.76公顷,无生态保护红线,无永久基本农田,无历史文化保护线。
三、规模
西镇区
用地规模:总用地面积34.22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为11.04公顷,占总用地32.2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5.57公顷,占总用地的16.29%,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4.94公顷,占总用地的14.44%,交通运输用地面积7.50公顷,占总用地的21.92%,公用设施用地面积1.83公顷,占总用地的5.3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3.33公顷,占总用地的9.74%,占总用地的0.43%。
规划单元: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城镇单元)编制技术规程(试行)》划分1个城镇单元。
东镇区
用地规模:总用地面积165.45公顷,其中湿地面积为0.01公顷,占总用地的0.01%,居住用地面积为36.65公顷,占总用地22.1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4.40公顷,占总用地的8.70%,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63.77公顷,占总用地的38.54%,交通运输用地面积34.82公顷,占总用地的21.05%,公用设施用地面积2.83公顷,占总用地的1.71%,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12.96公顷,占总用地的7.83%。
规划单元: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城镇单元)编制技术规程(试行)》划分1个城镇单元。
乌拉斯台
用地规模:总用地面积26.09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为3.56公顷,占总用地13.6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0.89公顷,占总用地的3.42%,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4.83公顷,占总用地的56.84%,交通运输用地面积4.40公顷,占总用地的16.88%,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01公顷,占总用地的0.0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2.39公顷,占总用地的9.17%。
规划单元: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城镇单元)编制技术规程(试行)》划分1个城镇单元。
四、空间结构
西镇区
形成“一轴环带抱蓝岸,四区两心萦绿芯”的规划结构
一轴:以218国道为发展轴线贯穿整个镇区,形成核心带动作用;
环带:沿河流两岸形成生态滨水景观带;
四区:旅游服务区、文旅度假区、生活服务区、生态宜居区;
两心:依托镇区主要特色功能,形成商业服务中心和生活服务中心
东镇区
形成“一轴三区三心”的规划结构
一轴:以伊若线为发展轴线贯穿整个镇区,形成核心带动作用;
三区:沿河流两岸形成风情旅游区、欧洲风情旅游区、民俗文化商业区;
三心:依托镇区主要特色功能,形成商业服务中心、生活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
乌拉斯台社区
形成“一轴五区”的规划结构
一轴:以伊若线为发展轴线贯穿整个镇区,形成核心带动作用;
五区:沿伊若线两侧形成旅游接待区、居住生活区、交通停留休憩区、交通集散服务区、汽车驿站区;
五、综合交通
西镇区
道路系统:规划干路2条,支路3条,巷路若干条。
交通设施:规划范围内布局公交场站1处,公共停车场3处。
东镇区
道路系统:规划对外交通道路1条,干路1条,支路、巷路若干条。
交通设施:规划范围内布局公共停车场6处。
乌拉斯台社区
道路系统:规划支路4条、巷路3条。
交通设施:规划范围内布局公共停车场2处。
附件:巩乃斯公示图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