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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补贴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5-10-30 16:54 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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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

二、主管部门

和静县民政局

三、补贴对象

依据最新文件《自治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民规2024〕1号文件精神,按照本人自愿申请原则,一是具有和静县户籍,二是年龄在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均可申请高龄津贴。

四、补贴标准

年龄在80周岁(含)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80元。

年龄在90周岁(含)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50元。

年龄在10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400元。

五、发放流程

社区根据高龄系统提前推送的数据信息,对辖区内高龄老年人生存状态等信息进行核实后提交乡镇,乡镇在高龄系统内复核无误后生成拟发放名单提交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在高龄系统内审核发放人数、发放金额等信息后,通过高龄系统将汇总后的拟发放名单直接推送至财政部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以下简称一卡通系统,由县财政局审核后发放。

六、发放频次

按月发放

七、发放时限

按月发放,津贴每月15日之前发放,通过财政一卡通形式发放,打入本人的社保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