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经和静县人民政府申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复核并申请,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拟对2026年申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静县进行自治区督导评估。现根据工作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日--6月9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自治区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督导评估组特设立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公开电话:0991-7606068(传真)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