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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6-02-04 16:15 来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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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实施主体 检查名称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设定依据 对应行政处罚、许可或其他处理措施
1 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校外培训机构合规经营(含 “双减”政策落实)行政检查 校外培训机构 现场检查、专项检查:按年度计划开展双减政策落实专项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通过校外监管平台核查预收费资金存管、培训内容备案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5.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
有涉及学科类培训情况:
1.
轻微违规:责令限期整改、警告、约谈负责人;
2.
一般违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
3.
严重违规(含隐形变异培训):处5-10万元罚款,吊销办学许可证。
2 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托育机构、托管中心及涉未成年人自习室教育相关服务合规检查 县域内提供托育、托管服务且涉及教育相关活动的机构(含小饭桌、托管中心)、面向未成年人提供自习辅导服务的自习室 现场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四十六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4.《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
有涉及学科类培训情况:
1.
轻微违规:责令限期整改、警告、约谈负责人;
2.
一般违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
3.
严重违规:处5-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