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力·牙生委员:
您好!您在和静县第十六届政治协商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处理农村垃圾、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的提案》(第2025031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牧民群众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
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精神,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村庄清洁行动为突破口,将村庄清洁行动与农村改厕有机结合、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机结合、与乡村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与文明乡风建设有机结合、与农民增收有机结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落实“三清三改两提升”(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农村沟渠、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建农村户厕、改善村容村貌、改变影响农村人居
不良环境的习惯、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三清洁”(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与做好院内院外“六件事”有效结合,动员广大农牧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建设清洁乡村、健康乡村、美丽乡村、宜居乡村。近年来投入大量资力人力打造自治区级或自治州级乡村振兴示范村6个。
下一步,一是农村环境治理涉及多个部门,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垃圾处理和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二是我们将继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开展,定期对农村环境治理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及时发现问题并通知各乡镇整改,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感谢您对和静县农业农村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领导:赵慧 职务:和静县农业农村局综合办主任
承办人:敖图根才次克 职务:和静县农业农村局综合办干部
和静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