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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和静县第十六届政治协商第五次会议第2025023号提案的答复(A)

信息标题 关于对和静县第十六届政治协商第五次会议第2025023号提案的答复(A)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5-06-03 12:13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载体类型
有效性 索引号 673448838/2025-01075

艾力·牙生委员

您好!您在和静县第十六届政治协商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农村建设充电桩的提案》(第202502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县已通过地方专项债券申报了充电桩建设项目的一期和二期工程,相关资金已落实,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重点推进和静县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问题,满足农村地区新能源车辆的充电需求。

我局将继续加大督促力度,确保充电桩建设任务按时完成,进一步扩大充电桩的覆盖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改善生态环境。

感谢您对和静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领导:刘晓龙职务和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承办人:朱海霞职务:综合股股长

和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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