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和静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水利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点击数: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编制的和静县水利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本年报中统计数据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和静县水利局,地址:和静县天鹅湖路1099号,邮编:841300,电话:0996-501260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和静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扎实推进水利行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年度报告时间段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和静县水利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公开0件,不给予公开0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结合最新政策法规,对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更新,制定了内容保障责任分解表,明确部门职责。同时,强化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同时还优化了信息审核流程,提高了审核效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对发布栏目常态化进行充实和完善,对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相关材料,及时进行梳理、审核、上传,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网页内容,使群众能方便、快捷地了解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信息发布的监管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及相关信息的更新工作,细致分工、分责到人,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和静县水利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例如,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公文公开源头管理工作仍进一步规范;部分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等。

下一步,和静县水利局将通过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和和静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公文公开源头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二是提高政务公开的信息公开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推动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全面性;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的服务水平和效果。优化政务公开的服务流程,提高政务公开的效率和便民水平,真正做到政务公开为民、便民、利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为建设法治水利、阳光水利提供有力支撑。

和静县水利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