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和静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点击数:

本年报是由和静县民政局编制的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报中统计数据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和静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页(www.xjhj.gov.cn)上可下载本年报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和静县民政局党政办公室,地址:和静县巴音1688民政3311,邮编:841300,电话:0996-5022284

一、总体情况

和静县民政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民生服务中心事项,坚持以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公开内容,突出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民政民生领域、重大决策、基本民生保障等信息公开。2025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13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社会救助类88条、社会事务类政府信息43条,综合工作类1条。2025年度县民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针对县民政局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主要做法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落实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民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指定具体工作人员负责系统的维护管理以及日常的采编和审核等工作,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措施到位,规范管理

1.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我局实际,认真梳理重点领域目录,年底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通过门户网站实时同步更新社会救助领域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推进信息公开进一步延伸,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2.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根据《通知》要求,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对社会救助、综合工作、社会事务等领域进行梳理,对照问题开展查遗补漏,补充完善相关栏目信息,规范和完整我局公开信息内容,做好常态化运维管理。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责任制,确保信息内容安全准确。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我局制发的文件进行汇编整理,及时更新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

(三)聚焦领域,保障公开                                 

1.推进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公开。2025年,我局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发展,规范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等手续,积极开展2025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全年共公开社会组织共29家,社会团体19家(新成立1家,注销4家,撤销14家),民办非企业10家(新成立2家,注销4家,撤销4家),今年参加年检24家

2.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我局积极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公开救助情况。全年共公开社会救助股发放信息和社会事务股发放信息共100条。

3.确保政策资金公开透明化。今年我局在资金信息领域有序完成资金公示,坚持公开服务群众,确保资金公开透明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今年的政务公开服务工作其中,我局尚有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三是公开条数有待增加。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县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的要求,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二是强化学习,对信息公开各项标准进行学习,做到及时公开、规范公开。三是按照“应公开的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工作信息并进行总结,保障公开条数并增加发布信息量,使广大群众能获取更多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和静县民政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