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和静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26日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和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和静县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和静县天鹅湖南路868号党政综合楼614室,邮编:841300,电话:0996-5016006,电子邮箱:hjxzfw202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和内容,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需求,坚持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会议、规划计划、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提案议案办理等政务“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深入做好重大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事业、生态环境保护、稳岗就业、市场主体、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的解读力度,全面公开政府各类会议信息及民意征集情况,以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县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各类信息2758条,政务公开信息1501条,公开政策解读6次,视频解读政策1次,图文解读2次,开展公众意见征集和网上调查9次,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与认同,打造实用型、服务型网站平台。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县累计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4件新增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未产生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编制涉及新闻出版、交通运输、旅游、广播电视、水利领域等5个新增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时督促各相关单位按照既定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更新相关信息。二是全面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发布”程序,及时制定完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核、内容保障、保密和审查等工作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程序关、时效关,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真实。三是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做好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规范运行政府门户网站。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加大信息审核力度,优化网站栏目布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完成升级改版工作,政府网站服务群众的能力持续提升。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为切实做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运营、关停、注销等各环节工作。我县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周检查制度”,实现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质效双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参照《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函〔2022〕127号)等文件的要求,致力打造县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重要议事日程,开展线上线下常态化检查、及时发布工作通报,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等业务研讨培训,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对一指导培训36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60

行政强制

5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县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少数部门仍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对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理解还不够深入,在信息发布过程中,部分领域信息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的现象,政策文件解读的质量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执行力还可以继续加强。

下一步,我县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继续加强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增强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全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三是在深化完善和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务新媒体工作的监管力度,拓宽与群众的沟通渠道,为我县广大群众提供更加公开、优质、便捷、全面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情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