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受和静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组织对和静县中鑫创达矿业有限公司乔霍特铜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多余砂石料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人、拍卖人
(一)委托人
名称: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建设路998号
(二)拍卖人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
二、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和静县中鑫创达矿业有限公司乔霍特铜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多余砂石料
地理位置:位于和静301方向,直线距离220千米处
数量:约530002立方米(以实际结算为准)
拍卖起始价(人民币):46.1010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次
拍卖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拍卖佣金(人民币):按成交价款的5%交纳
拍卖保证金交纳形式:电汇
账户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
账号:512050100100003684
注:汇款单注明“和静县中鑫创达矿业有限公司乔霍特铜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多余砂石料项目拍卖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提货方式:竞得人自提、自行组织装车
提货地点:和静县返修桥乔霍特一带
票据开具:委托人仅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票据
其他要求:
拍卖成交人在成交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与新疆和静县自然资源局完成合同签订,其他信息以新疆和静县自然资源局合同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三)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拍卖及展示时间、地点
(一)公告与展示时间: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0日。
展示地点:和静县返修桥乔霍特一带。
(二)拍卖时间:2026年7月13日12:00。自由报价阶段从2026年7月13日12:00:00至2026年7月13日12:15:00。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3分钟,直至无人报价,则拍卖结束。
(三)线上拍卖地点:国源优交易系统 https://xjgy.bidok.com.cn/
五、申请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6日10:00至2026年7月10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地点:国源优交易系统 https://xjgy.bidok.com.cn/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意向竞买人注册登录国源优交易平台http://xjgy.bidok.com.cn/在线报名。进入首页后,点击进入竞价大厅-选择项目-立即报名-上传报名资料并提交。
注:项目报价时需扫码交费200元,如需开发票请登录后点击用户中心-发票管理-自主申请或拨打平台电话400-100-3309。
(三)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拍卖登记表(加盖公章)。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拍卖申请书(加盖公章)。
5.保证金交纳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
拍卖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将资料上传至国源优交易系统,拍卖申请资料手续(加盖公章),资料有缺项不予办理。
(四)资格确认
1.意向拍卖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代理机构审核,符合拍卖人资格条件要求、交纳拍卖保证金后成为拍卖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拍卖资格,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参与本次拍卖报价活动。意向拍卖人在2026年7月10日18: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符合拍卖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报名材料、交纳拍卖保证金。
2.拍卖人成为拍卖成交人时,拍卖保证金转为拍卖佣金(如有违约行为的则转为违约金),如有剩余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签订合同并足额支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拍卖成交人。若不足部分于合同签订前补缴。其他拍卖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且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确定成交人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拍卖采用公开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拍卖成交人。
(二)结果公示:拍卖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风险提示
(一)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委托人和拍卖成交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二)本次拍卖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拍卖人必须自行到标的物实地踏勘,对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理解争议必须现场了解,费用自理。意向拍卖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八、异议处理方式
在合同签订前,对拍卖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代理机构予以澄清。在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九、违约行为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拍卖成交人违约,成交结果无效,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委托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拍卖成交人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交纳拍卖佣金的;
2.在拍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拍卖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款的;
3.拍卖成交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成交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事项
(一)本拍卖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拍卖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请意向拍卖人密切关注。
(二)本次拍卖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和通知。
(三)本次拍卖事宜可浏览:
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拍网:https://www.gpai.net/;
2.和静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xjhj.gov.cn/
3.国源优交易系统:https://xjgy.bidok.com.cn/;
4.新疆矿业网(国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xjgyky.com。
(四)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991-3077779
监督电话:0996-5025815
新疆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