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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6-07-08 10:44 来源:和静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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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消费者:

当下美妆护肤市场产品品类繁多,部分商家刻意混淆化妆品与医疗器械的产品属性、适用场景,误导消费者盲目选购。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避护肤领域消费陷阱,现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妆字号产品——普通化妆品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日常使用的面膜、洗面奶、护手霜、沐浴露、爽肤水、乳液、面霜等,均属于妆字号化妆品。

化妆品可依法宣称保湿、祛痘、美白、抗皱、紧致等功效,所有功效宣称均需配套合规功效评价材料,法规约束严格;严禁明示或暗示产品具备医疗诊疗作用。化妆品生产执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二、械字号产品——医用医疗器械

市场上俗称的械字号面膜不属于化妆品,标准名称为医用冷敷贴、医用透明质酸钠修复贴、重组胶原蛋白修复敷料等,归属于医疗器械,与化妆品分属两类完全不同的产品。

该类产品适用范围为浅表性创面、小创口、擦伤、切割伤,以及激光、光子、果酸焕肤、微整形术后产生的非慢性创面及创面周边皮肤护理;可在皮肤创面表面形成物理保护膜,构建湿性愈合环境,辅助创面修复。医疗器械产品标签、说明书中不得含有美容”“保健等宣传词语,其生产执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三、重点辟谣:常见虚假宣传认知误区

1.不存在医疗器械标准、护肤效果优于化妆品的说法,二者仅适用场景不同,无品质、效果高低优劣之分。

2.医用敷料仅限说明书标注的适用范围使用,创面修复类敷料需在具备资质医师指导下按规范使用;健康完整皮肤若无创面、医美修复需求,不可当作日常护肤品长期使用。

3.面膜类化妆品需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规范使用。法规未对化妆品单次、单日使用频次作出硬性限制,但并非敷用越频繁护肤效果越好;皮肤敏感人群每日敷面膜易加重皮肤敏感,损伤皮肤屏障,不利于皮肤健康。

四、理性消费指引

1.资质查验要求。销售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商家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备案或许可;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向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经营备案;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线上网店、线下实体门店均需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全部对应经营资质。

2.选购使用要点。消费者购买化妆品、医用敷料等产品时,主动查验商家经营资质、产品注册/备案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仔细甄别产品功效宣传,严格依照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方法使用。切勿轻信械字号护肤效果更好等不实宣传话术,结合自身皮肤状况按需选购。

3.维权渠道。如遭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反映处置。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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