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始终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民生工程,力争全面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43号)等文件精神,现自查自评如下。
一、基本情况
和静县现有义务段学校16所,其中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小学11所,不足50人教学点3个。在校生18537人,其中初中6995人、小学11542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1824人,专任教师1407人,其中:小学专任教师926人,初中专任教师481人。
二、自查自评结果
对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办法》,我县对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三个方面31项指标逐项自查,每项指标均达到评估标准,社会认可度调查达到85%以上,无不予认定情况。
三、指标达标情况
(一)资源配置方面
资源配置评估包括7项指标,按照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上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和静县7项指标全部达标,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达标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8477人(其中:初中6995人、小学11482人);小学专任教师884人,专科及以上学历882人,其中一小111人、二小111人、三小89人、四小62人、五小70人、六小68人、七小37人、八小36人、九小36人、十小19人、十二小28人、二中小学部49人、三中小学部70人、四中小学部43人、五中小学部53人,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达7.68人,校际间差异系数为0.411。初中专任教师48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446人,其中一中117人、二中初中部94人、三中初中部84人、四中初中部80人、五中初中部71人,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达6.38人,校际间差异系数为0.111。
自评结论:达标。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
达标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8477人(其中:初中6995人,小学11482人);小学骨干教师151人,其中一小21人、二小28人、三小14人、四小5人、五小12人、六小10人、七小4人、八小5人、九小5人、十小4人、十二小3人、二中小学部9人、三中小学部14人、四中小学部6人、五中小学部11人,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达1.32人,校际间差异系数为0.296。初中骨干教师87人,其中一中23人、二中初中部19人、三中初中部21人、四中初中部13人、五中初中部11人,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达1.24人,校际间差异系数为0.175。
自评结论:达标。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达标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8477人(其中:初中6995人,小学11482人);小学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156人,其中一小19人、二小19人、三小16人、四小12人、五小11人、六小9人、七小7人、八小7人、九小5人、十小3人、十二小5人、二中小学部10人、三中小学部15人、四中小学部9人、五中小学部9人,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达1.36人,校际差异系数为0.444。初中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75人,其中一中20人、二中初中部16人、三中初中部15人、四中初中部15人、五中初中部9人,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达1.07人,校际差异系数为0.125。
自评结论:达标。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以上、5.8㎡以上;
达标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8477人(其中:初中6995人,小学11482人);小学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一小4.66㎡、二小4.68㎡、三小5.57㎡、四小11.17㎡、五小6.07㎡、六小7.45㎡、七小12.67㎡、八小11.43㎡、九小12.62㎡、十小24.66㎡、十二小18.89㎡、二中小学部6.90㎡、三中小学部5.49㎡、四中小学部8.33㎡、五中小学部7.02㎡,小学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为6.90㎡,校际差异系数为0.479。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一中6.08㎡、二中初中部7.59㎡、三中初中部6.04㎡、四中初中部9.16㎡、五中初中部7.73㎡,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为7.21㎡,校际差异系数为0.158。
自评结论:达标。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以上、10.2㎡以上;
达标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8477人(其中:初中6995人,小学11482人);小学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一小7.87㎡、二小5.38㎡、三小8.99㎡、四小14.52㎡、五小14.49㎡、六小20.44㎡、七小21.74㎡、八小25.57㎡、九小20.26㎡、十小47.85㎡、十二小20.31㎡、二中小学部11.83㎡、三中小学部10.19㎡、四中小学部15.36㎡、五中小学部12.26㎡,小学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12.02㎡,校际差异系数为0.497。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一中13.58㎡、二中初中部13.01㎡、三中初中部11.21㎡、四中初中部16.90㎡、五中初中部13.49㎡,初中生均小学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为13.57㎡,校际差异系数为0.127。
自评结论:达标。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达标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8477人(其中:初中6995人,小学11482人);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一小2496.50元、二小2025.91元、三小3195.24元、四小5464.91元、五小2097.62元、六小4051.25元、七小2120.54元、八小8627.55元、九小4464.38元、十小4403.77元、十二小7072.27元、二中小学部2323.47元、三中小学部2473.91元、四中小学部3577.79元、五中小学部2748.26元,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为2969.43元,校际差异系数为0.435。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一中3037.99元、二中初中部2555.82元、三中初中部2721.30元、四中初中部3935.57元、五中初中部3023.08元,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为3011.20元,校际差异系数为0.154。
自评结论:达标。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达标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8477人(其中:初中6995人,小学11482人);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多媒体教室数:一小3.29间、二小4.22间、三小3.94间、四小4.96间、五小4.08间、六小5.86间、七小7.67间、八小8.76间、九小8.50间、十小12.90间、十二小12.85间、二中小学部2.61间、三中小学部3.46间、四中小学部4.29间、五中小学部3.42间,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多媒体教室4.45间,校际差异系数为0.461。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多媒体教室数:一中3.06间、二中初中部2.88间、三中初中部2.85间、四中初中部4.75间、五中初中部3.69间,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多媒体教室3.53间,校际差异系数为0.189。
自评结论:达标。
(二)政府保障方面
政府保障程度包括15项指标,我县15项指标全部达标。
1.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达标情况:按照城镇控制性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和静县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规划(2015—2025)》和《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重新调整全县学区划分的通知》,适应我县发展需要,加快各乡镇学校建设,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方便学生就近入学,教育布局更加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2020年至2024年投入6800余万元,新建和静县第二中学小学部、和静县第二小学教学楼,新增学位2160个,2024年已投入使用;2025年新建和静县第一中学综合楼,同年8月已投入使用,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自评结论:达标。
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达标情况: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文件要求,我县严格执行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建设中小学校校舍设施。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机构编制标准》《关于下达和静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要求,核定下达和静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1443名,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编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统一核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720元,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940元。
按照关于配发《新疆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参考指南》要求,配备小学数学以及其他功能室仪器装备,初中物理、化学、生物以及其他功能室的仪器装备。
自评结论:达标。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
达标情况:2025—202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共有教学班级439个,其中小学299个、初中140个。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数:一小及教学点10间、二小及教学点9间、三小8间、四小5间、五小6间、六小7间、七小3间、八小2间、九小3间、十小2间、十二小3间、二中小学部6间、三中小学部及教学点9间、四中小学部4间、五中小学部4间、一中7间、二中初中部11间、三中初中部7间、四中初中部6间、五中初中部4间。全县各中小学均按照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
自评结论:达标。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达标情况:2025—202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共有小学11所、初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学生共18477人,其中一小1824人、二小1729人、三小1041人、四小403人、五小1053人、六小734人、七小287人、八小194人、九小306人、十小93人、十二小288人、一中1829人、二中2655人、三中2574人、四中1525人、五中1942人。和静县不断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已制定关于校额化解的方案,前瞻性规划我县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将有效化解大校额。
自评结论:达标。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达标情况:2025—2026学年,和静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6所,其中初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小学11所,学生18477人,其中初中6995人,小学11482人;班级427个,其中初中140个,小学287个。大班额91个,其中小学47个,初中44个。按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中“实用、够用、管用”的原则,根据和静县人口峰谷变化和学龄人口变化的特点,已制定关于班额化解的方案,前瞻性规划我县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将有效化解大班额。
自评结论:达标。
6.不足100名学生的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达标情况:2023年,和静县不足100名学生小学和教学点有6所,按照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实际资金分配总额均为72000元。2024年,和静县不足100名学生小学和教学点有3所,按照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实际资金分配总额均为72000元。2025年,和静县不足100名学生小学和教学点有3所,按照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实际资金分配总额均为72000元。
自评结论:达标。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达标情况:2023年,和静县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133人,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标准6000元/生/年,应核拨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合计79.8万元,实际核拨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合计79.8万元。2024年,和静县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学生及送教上门学生119人,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标准6000元/生/年,应核拨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合计71.4万元,实际核拨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合计71.4万元。2025年,和静县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学及送教上门学生112人,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标准7000元/生/年,应核拨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合计78.4万元,实际核拨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合计78.4万元。
自评结论:达标。
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达标情况:2024年,和静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年平均工资及奖励性补贴收入将达到134424元,公务员年均工资收入为134201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年人均工资收入比公务员年人均工资收入高223元,义务教育教师年人均工资收入比公务员年人均工资收入高出0.17%个百分点。
自评结论:达标。
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达标情况:结合教育发展实际与教师专业成长需求,制定《和静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规划及方案(2024—2028)》,每年按计划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专任教师均完成了继续教育,完成率100%。
自评结论:达标。
1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达标情况: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机构编制标准》和《关于下达和静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要求,2025年—2026学年,核定下达和静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编制1136个,其中一小99个、二小90个、三小75个、四小30个、五小88个、六小83个、七小16个、八小20个、九小30个、十小26个、十二小20个、一中95个、二中140个、三中124个、四中100个、五中74个,一小教学点13个、二小教学点9个、三中教学点4个。教师岗位总量1770个,其中一小144个、二小103个、三小140个、四小72个、五小96个、六小102个、七小64个、八小68个、九小45个、十小26个、十二小30个、一中136个、二中180个、三中178个、四中177个、五中144个,一小教学点35个、二小教学点18个、三中教学点12个。
自评结论:达标。
1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达标情况: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推进工作实施办法》,制定《和静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和静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细则》《和静县教育系统交流轮岗教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2025—2026学年,和静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专任教师1407人,符合交流轮岗教师921人,实际交流轮岗教师136人,全县交流轮岗教师数占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14.77%;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教师数占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比例均不低于10%。交流轮岗教师中骨干教师42人,占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30.88%,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教师中骨干教师的比例均不低于20%。
自评结论:达标。
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达标情况:2025—2026学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专任教师1407人,其中小学专任教师926人,初中专任教师481人,均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自评结论:达标。
1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达标情况:依据巴州教育局《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制定《关于和静县2023年县城中小学及幼儿园学区划分的通知》《和静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按照“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免试就读”的原则,县域划分初中学区5个、小学学区18个。2025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3846人,其中初中2649人、小学1197人,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均达到100%。
自评结论:达标。
14.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达标情况:按照《自治州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下达自治州202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自治州教育局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分类列序,分批次、网上填报志愿,网上统一组织录取。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均为县城学校,2025—2026学年,和静高级中学(自治区优质高中)招生607人,其中和静县初中毕业生348人,占比57.33%。
自评结论:达标。
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达标情况:制定《和静县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聚焦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的需求,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联动的关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2025—2026学年,全县留守儿童12人,其中初中4人、小学8人。按照《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要求,制定《和静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2025—2026学年,随迁子女2924人,其中初中969人,小学1955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100%。
自评结论:达标。
(三)教育质量方面
教育质量方面包括9项指标,我县9项指标全部达标。
1.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达标情况: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静县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控辍保学实施方案》,通过依法控辍、德育控辍、环境控辍、教学控辍、管理控辍、特色控辍等多元举措,和静县2022年招生(户籍)人数为2008人,2025年毕业2000人,死亡3人,辍学0人,休学5人,户籍巩固率为99.75%。
自评结论:达标。
2.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达标情况:和静县成立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制定《和静县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方案》《和静县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利。2025—2026学年,全县共有6—15周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157名,入学率达到100%。
自评结论:达标。
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达标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和静县中小学、幼儿园章程管理和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法依规对学校章程进行修订,坚持依法治校、从严治校,促进学校内涵发展。2025年,投入1386万元新增加智慧黑板415台、学生计算机2110台、教师机50台,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接入电子政务内网,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自评结论:达标。
4.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达标情况: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2023年公用经费1612.47万元,实际支付教师培训费76.64万元;2024年公用经费1596.32万元,实际支付教师培训费94.22万元;2025年公用经费1547.73万元,实际支付教师培训费117.45万元。综合近三年数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培训经费占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6.06%,超出1.06%,教师培训费用均能及时、足额报销。
自评结论:达标。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达标情况:依据《和静县教育信息化2.0实施方案》《和静县中小学“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2025-2026学年,制定《和静县教育系统2025—2026学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计划》,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采用阅卷系统进行阅卷,实现考试阅卷完全自主化;利用智慧中小学平台备课2000余次,制作精品课作品22件,优秀作品12件。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有教室多媒体设备保持高效运行,教师均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
自评结论:达标。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达标情况:依据《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要求,制定《和静县教育系统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和静县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和静县教育系统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思政德育工作要点》。和静县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课程育人、活动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协同育人、管理育人六大途径,统筹德育资源,完善育人机制,实现德育工作全覆盖、长效化。培育自治区级德育示范校5所,自治州级德育示范校4所,县级德育示范校7所,学校德育工作水平均达到良好以上。以特色校园文化品牌建设为抓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文化内涵持续丰盈,品牌效应持续释放。县一中“薪火”、二中“和”、三中“博雅”、三小“手足情”、九小“白杨”等校园文化品牌已成为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鲜亮名片。
自评结论:达标。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达标情况: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义务教育课程实施方案》,制定《和静县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义务教育课程为九年一贯设置,按“六三”学制安排,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无任意增减课程。出台《和静县中小学教学管理常规实施细则》,从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按课程表授课,建立“推门听课+优质课评选+教学反思”常态化机制,教学秩序严谨规范、井然有序。立足校情、学情统筹规划综合实践活动,搭建校内外实践平台,活动设计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有效助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自评结论:达标。
8.无过重课业负担;
达标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制定《和静县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和静县委、县人民政府建立“双减”工作专门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多方参与、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各中小学严格落实“五项管理”和“双减”政策,科学调控作业总量与时长,优化课堂教学效率,深化课后服务提质增效,切实减轻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确保小学、初中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每天校内锻炼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睡眠时间每天分别不少于9小时、10小时,从根本上实现“减负增效”。
自评结论:达标。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我县目前还没有参加国家教学质量监测。
(四)社会认可度调查方面
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改革考试制度、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2024年以来,和静县自行组织2次社会认可度问卷调查,学生、家长、教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度均在85%以上。
自评结论:达标。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认定
1.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
达标情况:和静县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对接”招生原则,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不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
自评结论:达标。
2.存在违规择校行为;
达标情况:和静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免试、就近、划片等原则进行招生入学,不存在违规择校行为。
自评结论:达标。
3.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
达标情况:和静县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力度,不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
自评结论:达标。
4.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
达标情况:和静县不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
自评结论:达标。
5.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
达标情况:和静县教育系统不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
自评结论:达标。
6.有弄虚作假行为。
达标情况:和静县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自评结论:达标。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