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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和静县国有农用土地承包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09 12:10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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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12月30日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强和规范农用地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党农领办﹝2025﹞35号)、2025年2月10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加强和规范国有农用地管理专项工作的通知、和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9月22日关于印发《和静县清理和规范农用地管理相关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静政办发﹝2025﹞3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国有农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我县开展了清理和规范农用地工作,同时按照文件和政策要求,对我县国有农用土地(耕地、园地)承包价格进行调整,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五条第一款(七)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该决策事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确保决策事项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按程序举行公开听证会开展此次决策事项的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2025121816:00

2.会议地点:和静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大厅右手楼梯上四楼会议室)

二、参会范围

邀请县分管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和静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和静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国家税务总局和静县税务局、县司法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农业农村局(农经局)、县委社工部、巴州生态环境局和静县分局、和静镇人民政府、哈尔莫敦镇人民政府、巴润哈尔莫敦镇人民政府、乃门莫敦镇人民政府、协比乃尔布呼镇人民政府、额勒再特乌鲁乡人民政府、巴音布鲁克镇人民政府、巩乃斯镇人民政府、巴伦台镇人民政府、巴音郭楞乡人民政府、克尔古提乡人民政府、阿拉沟乡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的代表参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三、报名须知

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单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在2025121814:00时前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听证申请书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联系方式、地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

3.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了解、熟悉国有土地、农业种植、成本投入等相关政策,事先做好发言准备。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和静县乡、镇内国有农用土地耕地、园地种植、成本投入、收益实际情况,对本次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及建议,为县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特此公告!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202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