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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2026年征兵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2 11:21 来源:和静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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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朋友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征兵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男兵

上半年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2月10日

下半年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8月10日

女兵

上半年2026年1月1日至2月10日

下半年2026年7月1日至8月10日

二、征集对象及年龄

(一)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22周岁(200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男青年,年满18-20周岁。

(二)女兵。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三、征集条件

(一)政治条件

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标准为17.5≤BMI<30且空腹血糖<7.0mmol/L;女性体重标准为17≤BMI<24且空腹血糖<7.0mmol/L。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

3.视力:应征男女青年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

4.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及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其他具体条件,应征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首页查阅《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了解详细内容。

四、报名方式

1.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报名。

2.关注“新疆征兵”微信公众号,点击应征报名。

3.联系户籍所在地的县、乡(镇)武装部工作人员报名。

五、优待政策

(一)经济补偿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和静县入伍的义务兵,每年家庭优待金标准为16000元。在海拔2500米以上3500米以下地区服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增发1倍,海拔3500米以上增发2倍。服役期间获一等功增发40%,二等功增发20%,三等功增发10%,“四有”优秀士兵增发5%。

2.工资和津贴由部队发放,以和静县部队为例,义务兵津贴第一年1910元/月、第二年2070元/月,两年可领到47760元。在艰苦边远和高原地区服役的还有额外的地区补贴政策。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城乡一体化原则发放。义务兵具体标准为:基数30000元+服役年限㗀0元,两年可领到34000元。服役期间获一等功增发15%,二等功增发10%,三等功增发5%。

4.学费补偿代偿对入伍大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过25000元。

(二)复学升学

1.保留学籍。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2.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4.考研优惠。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服役发展

1.报考军校。具有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人员,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毕业生或者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岁),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报考军校。

2.本科毕业生提干。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本科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29周岁,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

3.选取军士。大学毕业生士兵可提前选取军士,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在高校就读时间视为服役时间。

4.优秀士兵保送入学。高中以上学历、中共党员、班长以上职务、荣立两个三等功或一个二等功以上奖励且符合年龄等条件(一般不超过25岁、本科毕业且取得学位的26岁、研究生毕业且取得学位的29岁)的优秀士兵,可保送入军官院校。

(四)退役保障

1.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可接受一次不少于三个月的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

2.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军士服现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

3.政府扶持就业创业。①政府协调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面向退役军人召开专场招聘会,搭建就业平台。②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③创业金融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

六、咨询方式

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在线咨询,也可现场或电话咨询县征兵办公室,电话:0996-5029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