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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各界热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发布日期:2026-07-07 10:35 来源:和静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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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新时代民族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里程碑,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连日来,和静县各行各业迅速掀起学习热议热潮,各界干部群众立足岗位学法条、谈感悟、讲实践,全县形成以法治赋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书记朱斌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实施,为文旅行业深耕民族团结工作指明了方向。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将充分发挥旅游产业桥梁纽带作用,深挖本地各民族交融共生的历史文化资源、民俗特色资源,推动文化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精心打造民族团结特色旅游线路、文旅打卡点位,常态化开展民俗文化展演、文旅惠民活动,以文旅为媒搭建各民族互动交流平台,让各族群众在观光体验、文化感知中增进了解、加深情谊,让旅游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以文旅活力赋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县团委书记蒋维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清晰界定了群团组织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职责使命,明确共青团要发挥桥梁纽带优势,深耕青年群体、凝聚青春力量。全县各级团组织将立足青年工作特点,聚焦青少年、青年职工、返乡青年等重点群体,创新开展贴合青年喜好、形式鲜活的民族团结主题活动。依托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联谊交流等载体,常态化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故事,引导广大青年自觉做民族团结的守护者、传播者、践行者,主动投身基层治理、志愿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以青春之力讲好民族团结故事,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注入蓬勃青春动能。

和静镇党委书记刘永伟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足基层治理实际,细化了基层民族团结工作的实践路径,为乡镇抓实民族工作、增进民族交融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基层乡镇直面各族群众,是政策落地、情感交融、民心凝聚的第一线。和静镇将立足乡镇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融入基层治理、民生服务、乡村建设全过程。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村级阵地等平台,用接地气、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让法治精神、团结理念深入人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扎实做好就学、就医、就业、养老等民生服务,常态化开展邻里互助、民族团结一家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持续夯实基层民族团结根基,引导辖区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和睦共处,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守护和谐稳定局面,以基层治理效能持续擦亮民族团结进步底色,汇聚基层各族群众团结奋进的磅礴力量。(通讯员:樵青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