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关于开展交叉巡察工作的要求,根据自治州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6月5日,自治州党委第七巡察组(自治区党委第三交叉巡察组)巡察和静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州纪委常委、州党委巡察办主任参加会议并讲话,州党委第七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和静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自治州党委第七巡察组高标准农田建设巡察工作动员会现场
自治州党委第七巡察组全体成员,和静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县农业农村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近三年提拔、退休、调离的人员代表,县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县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林草、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动员会。
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州纪委常委、州党委巡察办主任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交叉巡察的重大意义,高标准农田建设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大局,事关亿万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反复强调的“国之大者”,也是当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中之重。全县相关单位要擦亮巡察利剑,紧盯重点领域深挖细查。要聚焦监督重点,着力查找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紧盯项目规划设计、招标采购环节、工程建设质量、项目资金监管、后续管护利用关键环节,深挖细查党员干部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要强化协作配合,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交叉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单位要全力配合,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对巡察组指出的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必须“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巡察组要严明纪律,做到政治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确保巡出“力度”,察出“深度”,以高质量的巡察成果向州党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自治州党委第七巡察组组长指出,本次巡察,将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强耕地保护、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立项与招投标管理情况,聚焦项目施工建设、质量管控与竣工验收管护情况,聚焦巡视巡察、审计及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民生痛点堵点,紧盯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
和静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表示,这次交叉巡察充分体现了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高度重视,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诚恳接受巡察组的政治监督,坚持同向发力、同题共答,不遮掩、不隐瞒、不敷衍,全力保障巡察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对巡察发现问题,全盘认领、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全面规范项目全流程管理,全力打造优质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自治州党委第七巡察组(自治区党委第三交叉巡察组)将在和静县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309964207,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10:00—22:00;专门网络邮箱:bzdwxcb410@163.com;联系群众信箱分别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和静镇政府、乃门莫敦镇政府、协比乃尔布呼镇政府、哈尔莫墩镇政府、巴润哈尔莫墩镇政府、额勒再特乌鲁乡政府门口,共13处。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州党委第七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相关责任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和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将按规定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置。(和静县农业农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