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和静动态 / 部门动态

【重要提示】和静这些区域越野、探险等户外运动需警惕!安全底线别触碰

发布日期:2025-12-30 10:23 来源:和静零距离
打印 字体:【

关于对和静县域内(静湖、天山石林、狼塔C线)越野活动等户外运动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县域无人区恶劣的天气和生存环境,避免静湖、天山石林、克尔古提至马兰线无人区(山区)极端气候、复杂环境、地质灾害带来的不可预测的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户外运动安全管理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经风险评估,现就和静县域内静湖、天山石林、克尔古提至马兰线自驾探险越野活动等户外运动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区域范围

静湖(巴和牧道、开特勒达坂)、天山石林(电力天路)、狼塔C线(和静县境内)。

二、主要风险警示

经调查评估,该区域存在以下重大安全风险:

(一)静湖(巴和牧道、开特勒达坂):地形陡峭、气候多变,有落石、泥石流风险,部分路段无通讯信号;

(二)天山石林(电力天路):海拔高、温差大,易遇暴风雪、雷暴,地形复杂易迷路;

(三)狼塔C线(和静县境内):途经无人区,峡谷纵深、河流湍急,需多次涉水,野生动物活动频繁,救援难度极大;

(四)其他无安全保障、无应急救援条件的山地峡谷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

三、行为建议

任何组织或个人在上述范围内实施以下行为的,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户外运动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法律规定开展相关户外运动:

(一)以徒步、登山、探险、自驾等方式进行户外运动;

(二)通过任何渠道发布涉及该范围内的穿越等户外运动计划、招募等信息;

(三)为任何形式的穿越等户外运动提供交通、向导、物资补给等辅助性服务。

四、处理措施建议

若在户外运动中发生危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进行求助和及时救援。被救助者接受救助后,应当承担相应的救助费用。

对违反法律法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监督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996-5016438(县文旅局)

和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