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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和静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公示

发布日期:2024-02-27 10:40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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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巴就办发〔2023〕9号)文件精神,现对588家符合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补贴金额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7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职工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2023年度和静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花名册》

联系电话:0996-5013722

举报电话:12333

通讯地址:和静县友好路628号

邮编:841300

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