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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缴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2-25 17:26 来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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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住建局

你局《关于免缴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请示》住建发202499收悉。经和静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免缴县委党校学员宿舍楼项目、第二小学教学楼项目配套费共计343750元,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4224

文件下载:静政函〔2024〕16号 关于免缴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批复静政函〔2024〕16号 关于免缴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