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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置和静县第三批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河北省培养期满学员上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1 12:18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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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人社发〔2014〕620号

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乡镇等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州党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关于第三批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河北省培养期满学员上岗安置有关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巴党编办字〔2014〕58号)精神,现将和静县第三批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河北省培养期满学员上岗安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治区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计划,和静县第三批赴河北省培养期满学员共141人,全部安置在乡镇事业岗位。

二、在乡镇上岗的学员,全部实名超编安置;乡镇中小学安置的学员,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入特岗教师管理;农村“双语”幼儿园安置的学员,自治区调剂增加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予以安置。

三、培训期满的141名学员从2014年4月1日起薪,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满编或超编单位安排学员的,先超编安置,实行总额控制和实名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中共和静县委组织部 中共和静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和静县财政局 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