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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道218线黄水沟收费站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优惠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07 10:49 来源:黄水沟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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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水沟收费站位于国道G218线K590 820处,是库尔勒公路管理局下属单位,按照《关于2019年度车辆通行费优惠车辆年审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公管收〔2019〕52号)、《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标准的通知》(新交发〔2019〕203号)、《关于实施收费公路差异化收费的通知》(新交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征收和静水文站至紫泥泉收费站75千米公路通行费,根据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通行费征收管理要求,4月30日至5月5日,我站对办理月票的减免车辆进行信息审核、统计。为更好的服务群众,现将延长资料审核工作时限及月票临时续费工作公告如下:

一、减免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个人、政府、企业、客运班线车辆符合减免条件。

(一)个人车辆

1.车辆落户在和静县。

2.车辆行驶证中所有人为和静县本地居民,以户口本为准。

(二)政府部门车辆

1.和静县政府各部门。

2.车辆行驶证中所有人为和静县政府各部门的车辆。

(三)企业车辆

1.落户在和静县的企业。

2.车辆行驶证中所有人为和静县境内企业的车辆。

(四)客运班线车辆

1.落户在和静县的客运公司。

2.车辆行驶证中所有人为和静县境内客运公司的车辆。

二、审核材料

资料审核时根据优惠类型携带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一)个人车辆

1.车主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主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本户籍地址与身份证不一致的,需提供居住地社区开具的“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

(二)政府车辆

1.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2.车辆所属单位证明。

3.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驾驶员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车辆驾驶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车辆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盖企业公章。

2.车辆所属企业证明。

3.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驾驶员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车辆驾驶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客运班线车辆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司公章。

2.客运班线营运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驾驶员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车辆驾驶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审核时间

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1日,每日10:00-20:00。

四、审核方式

现场审核,审核地点设置在黄水沟收费站,材料审核时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五、审核过程

1.现场初步审核通过后,黄水沟收费站将审核后的材料提交至库尔勒公路管理局。

2.库尔勒公路管理局对提交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后,报送至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审批。

3.黄水沟收费站将按照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库尔勒公路管理局批复后的文件执行通行费征收工作。

六、月票临时性续费

为落实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针对2020年5月前办理过月票、通过2019年年审的车辆,可临时性续费一个月(5月6日至6月6日)月票通行费。缴费时间为5月6日至5月8日,续费时只收取现金。

七、注意事项

1.本次车辆通行费部分减免审批为年审,暂定审核2020年减免车辆。

2.新办月票和月票续费车辆都需进行审核。

3.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审批通过的车辆才可办理月票,2020年5月11日审批结束后,未审批的车辆不予办理月票及续费,如有后续审批工作另行通知。

 

黄水沟收费站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