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复垦条例》文件规定,对《国道G218线那拉提至巴伦台公路项目第NBTZ-7标段项目经理部料场、2#料场、拌合站、施工便道(宗地二十五至宗地三十二)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简称《方案》)进行征询公众意见的公示文件要求,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1日,如对《方案》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送达和静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办公室。
地 址:和静县建设路988号
联 系 人:布英·克
固定电话:0996-5025378、5025815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4日
关于《国道G218线那拉提至巴伦台公路项目第NBTZ-7标段项目经理部料场、2#料场、拌合站、施工便道(宗地二十五至宗地三十二)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对公众意见进行征询的公示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规定,关于《国道G218线那拉提至巴伦台公路项目第NBTZ-7标段项目经理部K439+700(料场)、K442+100(2#料场)、K465+500(拌合站)、K499+300(料场)施工便道(宗地二十五至宗地三十二)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对公众进行征询意见的公示文件要求,公示如下:
附件1
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G218线那拉提至巴伦台公路项目第NBTZ-7标段项目经理部为了使得本次项目顺利实施,本次申请临时用地4宗(分别为K439+700(料场)K442+100(2#料场)、K465+500(拌合站)、K499+300(料场)),合计总面积84.8436公顷,该临时用地主要用于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G218线那拉提至巴伦台公路项目第NBTZ-7标段项目经理部料场、拌合站的建设使用,为及时恢复该临时用地在生产建设中因临时压占破坏的土地资源,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巴州
德源宏鑫矿业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本复垦方案。
本项目共占地84.8436公顷,拟占用土地位于和静县额勒再特乌鲁乡辖区,占地类型全部为临时占地,包括占地农村道路用地面积0.1401公顷、占用河流水面用地面积2.8798公顷、占用天然牧草地面积76.2642公顷、占用采矿用地5.5595公顷。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刻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赴现场,首先收集项目区及周边自然地理、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土地利用现状与权属、项目基本情况等与土地复垦有关的资料;再进行了项目区野外调查,并对土地复垦义务人、土地使用权人、土地所有权人、政府相关部门及相关权益人进行公众调查,在充分听取了他们的意愿之后拟定初步复垦方案,确定土地复垦标准,优化工程设计,完善工程量测算及投资估算,细化土地复垦实施计划安排以及资金、技术和组织管理保障措施等。最终编制了《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G218线那拉提至巴伦台公路项目第NBTZ-7标段项目经理部K439+700(料场)、K442+100(2#料场)、K465+500(拌合站)、K499+300(料场)临时用地(料场)K442+100
(2#料场)、K465+500(拌合站)、K499+300(料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二、复垦方案摘要
1.服务年限
该项目为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G218线那拉提至巴伦台公路项目第NBTZ-7标段项目经理部K439+700(料场)、K442+100(2#料场)、K465+500(拌合站)、K499+300(料场)临时用地(料场)临时用地,工程施工期为3年(包括施工准备期和主体工程施工期,2022年10月-2025年9月),土地复垦滞后于建设期,设计复垦施工期为2个月(2025年10月—2025年11月)。同时,考虑本项目自然条件的限制性,初步制定3年的管护期(2025年12月—2028年11月)。
因此,最终确定本方案的服务年限为6年2个月,即2022年10月-2028年11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确需超过两年的,应当重新办理临时用地使用手续,故该项目暂定施工期应为2年,临时用地期限为2年,后如项目延期未完工验收,需重新办理临时用地使用手续;服务年限及后续时间安排应进行相应调整。
2.土地复垦方案涉及土地类型及面积
本项目占地总面积为84.8436公顷,全部为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已损毁土地面积为1.2235公顷(其中材料堆压占面积1.1153公顷,建筑物压占面积0.0043公顷,设备压占面积0.1039公顷,),拟损毁面积为83.6201公顷。方案涉及具体各类用地面积见表1-1所示。
表1-1 方案涉及各类土地面积表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面积(hm2) |
占总面积比例(%) |
||
4 |
草地 |
401 |
天然牧草地 |
76.2642 |
89.89% |
10 |
交通运输用地 |
1003 |
农村道路 |
0.1401 |
0.17% |
11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1101 |
河流水面 |
2.8798 |
3.39% |
6 |
工矿用地 |
602 |
采矿用地 |
5.5595 |
6.55% |
合计 |
84.8436 |
100% |
土地质量评价: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统计结果,项目区内土地分别为交通运输地(农村道路用地)、草地(天然牧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河流水面)、工矿用地(采矿用地),其中天然牧草地面积所占比例最大,约占土地面积的89.89%,占比最大。
3.土地损毁情况
本项目目前已开工,其中已损毁1.2235公顷,拟损毁83.6201公顷,土地损毁主要以压占为主。
项目区土地损毁情况见表1-3,复垦责任范围土地损毁情况见表1-4。
表1-3 项目区损毁土地情况表
毁分区 |
二级地类 |
已损毁面积(hm2) |
拟损毁面积(hm2) |
损毁方式 |
损毁程度 |
料场 |
天然牧草地 |
0.0000 |
73.8617 |
压占 |
重度 |
农村道路用地 |
0.0000 |
0.1401 |
压占 |
重度 |
|
河流水面 |
0.0000 |
2.8798 |
压占 |
重度 |
|
采矿用地 |
1.2235 |
4.3360 |
挖损/压占 |
重度 |
|
拌合站 |
天然牧草地 |
0.0000 |
2.4025 |
压占 |
重度 |
合计 |
1.2235 |
83.6201 |
84.8436 |
|
表1-4 复垦责任范围土地损毁情况表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已损毁面积(hm2) |
占总面积比例(%) |
拟损毁面积(hm2) |
占总面积比例(%) |
|
草地 |
天然牧草地 |
0.0000 |
0.00% |
76.2642 |
89.89% |
|
交通运输地 |
农村道路用地 |
0.0000 |
0.00% |
0.1401 |
0.17% |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河流水面 |
0.0000 |
0.00% |
2.8798 |
3.39% |
|
工矿用地 |
采矿用地 |
1.2235 |
1.44% |
4.3360 |
5.11% |
|
合计 |
1.2235 |
1.44% |
83.6201 |
98.56% |
(4)土地复垦目标
在尽量确保复垦方向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周边景观保持一致的情况下,根据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结合项目区自然环境特征,确定项目区最终的土地复垦方向、复垦面积及土地复垦率。本方案土地复垦目标为恢复原有地类,本方案复垦区责任范围面积84.8436公顷,拟复垦土地面积84.8436公顷,土地复垦率为100%。
本方案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见1-5。
表1-5 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二级地类 |
复垦前面积(hm2) |
复垦后面积(hm2) |
变幅(%) |
|
401 |
天然牧草地 |
76.2642 |
76.2642 |
0.00% |
1003 |
农村道路用地 |
0.1401 |
0.1401 |
0.00% |
1101 |
河流水面 |
2.8798 |
2.8798 |
0.00% |
0602 |
采矿用地 |
5.5595 |
5.5595 |
0.00% |
合计 |
84.8436 |
84.8436 |
0.00% |
(5)复垦的投资情况
本项目复垦投资依据复垦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进行估算,复垦静态总投资439.69万元,静态亩均投资3843.56元,其中:工程施工费用341.95万元,其他费用52.32万元,监测费1.36万元,管护费32.23万元,预备费11.83万元。
附件2
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G218线那拉提至巴伦台公路项目第NBTZ-7标段项目经理部为了使得本次项目顺利实施,申请临时用地8宗,合计总面积1.3175公顷,该临时用地主要用于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G218线那拉提至巴伦台公路项目第NBTZ-7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便道的建设使用,为及时恢复该临时用地在生产建设中,因临时压占破坏的土地资源,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巴州德源宏鑫矿业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本复垦方案。
本项目共占地1.3175公顷,拟占用土地位于和静县额勒再特乌鲁乡辖区,占地类型全部为临时占地,用地类型包括占地公路用地面积0.0556公顷,占用河流水面用地面积0.0154公顷,占用天然牧草地面积1.2465公顷。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刻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赴现场,首先收集项目区及周边自然地理、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土地利用现状与权属、项目基本情况等与土地复垦有关的资料;再进行了项目区野外调查,并对土地复垦义务人、土地使用权人、土地所有权人、政府相关部门及相关权益人进行公众调查,在充分听取了他们的意愿之后拟定初步复垦方案,确定土地复垦标准,优化工程设计,完善工程量测算及投资估算,细化土地复垦实施计划安排以及资金、技术和组织管理保障措施等。最终编制了《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G218线那拉提至巴伦台公路项目第NBTZ-7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便道临时用地(宗地二十五-宗地三十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二、复垦方案摘要
1.服务年限
该项目为G218线那拉提至巴伦台公路项目第NBTZ-7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便道临时用地(宗地二十五—宗地三十二),工程施工期为3年(包括施工准备期和主体工程施工期,2022年10月-2025年9月),土地复垦滞后于建设期,设计复垦施工期为2个月(2025年10月—2025年11月)。同时,考虑本项目自然条件的限制性,初步制定3年的管护期(2025年12月—2028年11月)。
因此,最终确定本方案的服务年限为6年2个月,即2022年10月-2028年11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确需超过两年的,应当重新办理临时用地使用手续,故该项目暂定施工期应为2年,临时用地期限为2年,后如项目延期未完工验收,需重新办理临时用地使用手续;服务年限及后续时间安排应进行相应调整。
2.土地复垦方案涉及土地类型及面积
本项目占地总面积为1.3175公顷,全部为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已损毁土地面积为1.3175公顷。则本方案复垦责任范围为1.3175公顷。方案涉及具体各类用地面积见表1-1所示。
表1-1 方案涉及各类土地面积表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面积(hm2) |
占总面积比例(%) |
||
4 |
草地 |
401 |
天然牧草地 |
1.2465 |
94.61% |
10 |
交通运输用地 |
1003 |
公路用地 |
0.0556 |
4.22% |
11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1101 |
河流水面 |
0.0154 |
1.17% |
合计 |
1.3175 |
100.00% |
土地质量评价: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统计结果,项目区内土地分别为交通运输地(公路用地)、草地(天然牧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河流水面),其中天然牧草地面积所占比例最大,约占土地面积的94.61%,占比最大。
2.土地损毁情况
本项目目前已开工,均为已损毁土地,土地损毁形式主要以挖毁/压占。
项目区土地损毁情况见表1-3,复垦责任范围土地损毁情况见表1-4。
表1-3 项目区土地损毁情况表
毁分区 |
二级地类 |
已损毁面积(hm2) |
损毁方式 |
损毁程度 |
第NBTZ-7标段项目经理部临时便道临时用地 |
天然牧草地 |
1.2465 |
挖毁/压占 |
中度 |
公路用地 |
0.0556 |
挖毁/压占 |
中度 |
|
河流水面 |
0.0154 |
挖毁/压占 |
中度 |
|
合计 |
1.3175 |
1.3175 |
|
表1-4 复垦责任范围土地损毁情况表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已损毁面积(hm2) |
已损毁面积占总面积 比例(%) |
||
4 |
草地 |
401 |
天然牧草地 |
1.2465 |
94.61% |
10 |
交通运输用地 |
1003 |
公路用地 |
0.0556 |
4.22% |
11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1101 |
河流水面 |
0.0154 |
1.17% |
合计 |
1.3175 |
100.00% |
(4)土地复垦目标
在尽量确保复垦方向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周边景观保持一致的情况下,根据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结合项目区自然环境特征,确定项目区最终的土地复垦方向、复垦面积及土地复垦率。本方案土地复垦目标为恢复原有地类,本方案复垦区责任范围面积1.3175公顷,拟复垦土地面积1.3175公顷,土地复垦率为100%。
本方案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见1-5。
表1-5 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二级地类 |
复垦前面积(hm2) |
复垦后面积(hm2) |
占总面积比例(%) |
|
401 |
天然牧草地 |
1.2465 |
1.2465 |
94.61% |
1003 |
公路用地 |
0.0556 |
0.0556 |
4.22% |
1101 |
河流水面 |
0.0154 |
0.0154 |
1.17% |
合计 |
1.3175 |
|
|
(5)复垦的投资情况
本项目复垦投资依据复垦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进行估算,复垦静态总投资8.00万元,静态亩均投资4047.20元,其中:工程施工费用5.01万元,其他费用0.77万元,监测费1.52万元,管护费0.53万元,预备费0.17万元。
三、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1.土地损毁面积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2.复垦静态投资是否合理。
3.生产年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或没有进行复垦的向自然资源局举报。
四、公示说明
1、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1日。
2、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与自然资源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