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复垦方案》文件规定,对《敦德450万吨绿色选技术改造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简称《方案》)对公众意见进行征询的公示文件要求,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如对《方案》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送达和静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地 址:和静县建设路988号
联 系 人:布英·克
固定电话:0996-5025378、5025815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7日
《敦德450万吨绿色选技术改造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规定,关于对《敦德450万吨绿色选技术改造项目》临时用地审批信息对公众意见进行征询的公示文件要求,对公众意见进行征询,公示如下:
一、方案编制背景
本项目申请用地4.6628公顷,拟占用土地位于和静县巩乃斯镇,占地类型为临时用地,用途为敦德450万吨绿色智慧采选技术改造项目临时用地。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2019年7月16日修正)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文件要求,及时复垦利用被损毁的土地,充分挖掘废弃土地潜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和改善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实现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巴州敦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委托乌鲁木齐瑞丰源矿业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敦德450万吨绿色智慧采选技术改造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二、复垦方案摘要
1.服务年限
该项目为敦德450万吨绿色智慧采选技术改造项目临时用地。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2023年10月-2026年10月)(包括项目准备期和建设期)。土地复垦滞后于建设期,设计复垦施工期为3个月(2026年11月-2027年1月)。同时,考虑本项目自然条件的限制性,初步制定3年的管护期(2027年2月—2030年2月)。
因此,最终确定本方案的服务年限为6年3个月,即2023年10月—2030年2月。
2.工程涉及的各类土地面积
本项目占地总面积为4.6228公顷,均为临时用地,土地类型见下表。
表1-1 方案涉及各类土地面积表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面积(hm2) |
占总面积比例(%) |
||
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0.0074 |
0.16% |
6 |
工矿用地 |
601 |
工业用地 |
0.8125 |
17.58% |
602 |
采矿用地 |
3.2321 |
69.92% |
||
4 |
草地 |
401 |
天然牧草地 |
0.4216 |
9.12% |
403 |
其他草地 |
0.1492 |
3.23% |
||
合计 |
4.6228 |
100.00% |
3.土地损毁情况
本项目还未开工建设,属于拟建项目,土地均为拟损毁土地。拟损毁土地 4.6228公顷,拟损毁地类包括机关团体用地(0.0074hm2)、工业用地(0.8125hm2)、采矿用地(3.2321hm2)、天然牧草地(0.4216hm2)、其他草地(00.1492hm2)。主要用于施工单位临设,破碎站临设、选矿厂临时生活区(商砼站拟建场地)、选矿厂临时拟建用地。土地损毁类型为压占和挖损。
表1-2 土地损毁程度评价标准表
评价因素 |
评价因子 |
评价等级 |
||
轻度损毁 |
重度损毁 |
重度损毁 |
||
地表 变形 |
挖掘(弃土)深度 |
≤2米 |
2~5米 |
>5米 |
挖损面积 |
≤1公顷 |
1~10公顷 |
>10公顷 |
|
压占面积 |
≤1公顷 |
1~2公顷 |
>2公顷 |
|
排土高度 |
<5米 |
5~10米 |
>10米 |
|
复垦难易程度 |
较易 |
中等 |
较难 |
敦德450万吨绿色智慧采选技术改造项目,表土层厚度>20cm,地形坡度在3-5°之间,压占面积>2公顷,表土堆放高度小于2m,复垦程度中等,综上所述,根据土地损毁程度评价标准表1-2,本方案确定敦德450万吨绿色智慧采选技术改造项目对临时用地的损毁程度为重度,项目区土地损毁情况见表1-3,复垦责任范围土地损毁情况见表1-4。
表1-3 项目区土地损毁情况表
用地范围 |
面积/hm2 |
损毁程度 |
备注 |
||
临时用地 |
拟损毁 |
敦德450万吨绿色智慧采选技术改造项目临时用地 |
4.6228 |
重度 |
纳入复垦 责任范围 |
合计 |
4.6228 |
表1-4 复垦责任范围土地损毁情况表
评价单元 |
二级地类 |
面积(hm2) |
损毁方式 |
损毁程度 |
损毁面积hm2 |
|
敦德450万吨绿色智慧采选技术改造项目临时用地 |
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0.0074 |
压占 |
重度 |
0.0074 |
601 |
工业用地 |
0.8125 |
0.8125 |
|||
602 |
采矿用地 |
3.2321 |
3.2321 |
|||
401 |
天然牧草地 |
0.4216 |
0.4216 |
|||
403 |
其他草地 |
0.1492 |
0.1492 |
|||
合计 |
4.6228 |
4.土地复垦目标
在尽量确保复垦方向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周边景观保持一致的情况下,根据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结合项目区自然环境特征,确定项目区最终的土地复垦方向、复垦面积及土地复垦率。本方案土地复垦目标为恢复原有地类,本方案复垦区责任范围面积4.6228公顷,拟复垦土地面积4.6228公顷,土地复垦率为100%。
本方案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见1-5。
表1-5 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二级地类 |
复垦前面积(hm2) |
复垦后面积 (hm2) |
占总面积比例(%) |
|
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0.0074 |
0.0074 |
0.16% |
601 |
工业用地 |
0.8125 |
0.8125 |
17.58% |
602 |
采矿用地 |
3.2321 |
3.2321 |
69.92% |
401 |
天然牧草地 |
0.4216 |
0.4216 |
9.12% |
403 |
其他草地 |
0.1492 |
0.1492 |
3.23% |
5.复垦的投资情况
本项目复垦投资依据复垦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进行估算,复垦静态总投资6.31万元,草地静态亩均投资6549.07元,亩均投资910.44元,其中:工程施工费用3.96万元,其他费用0.62万元,监测费1.39万元,管护费0.20万元,预备费0.14万元。
三、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1.土地损毁面积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2.复垦静态投资是否合理。
3.生产年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或没有进行复垦的向自然资源局举报。
四、公示说明
1、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3日。
2、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与自然资源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