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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敦德450万吨绿色选技术改造项目连络道路及铁塔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3-12-27 16:29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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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复垦条例》文件规定,对《敦德450万吨绿色选技术改造项目连络道路及铁塔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简称《方案》)进行征询公众意见的公示文件要求,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1227日至202413日,如对《方案》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送达和静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址:和静县建设路988

人:布英·

固定电话:0996-50253785025815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20231227

《敦德450万吨绿色选技术改造项目连络道路及铁塔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规定,关于《敦德450万吨绿色选技术改造项目连络道路及铁塔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对公众进行征询意见的公示文件要求,公示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本项目申请用地10.2924公顷,其中连络道路占用临时用地10.1584公顷,铁塔占用临时用地0.1340公顷,拟占用土地位于和静县额勒再特乌鲁乡,占地类型为临时用地,用途为敦德450万吨绿色智慧采选技术改造项目(连络道路、铁塔)临时用地。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2019716日修正)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文件要求,及时复垦利用被损毁的土地,充分挖掘废弃土地潜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和改善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实现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巴州敦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920日委托乌鲁木齐瑞丰源矿业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敦德450万吨绿色智慧采选技术改造项目连络道路及铁塔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二、复垦方案摘要

1.服务年限

该项目为敦德450万吨绿色智慧采选技术改造项目(连络道路、铁塔)临时用地。项目建设周期为3(202310-202610月)(包括项目准备期和建设期)。土地复垦滞后于建设期,加之当地气候条件的限制,冬季冻土严重无法施工,故本次将复垦施工期为3个月(20275-20277月)。同时,考虑本项目自然条件的限制性,初步制定3年的管护期(20278月—20307)

因此,最终确定本方案的服务年限为63个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确需超过两年的,后期需延续重新办理;对应调整后续时间安排。

2.工程涉及的各类土地面积

本项目占地总面积为10.2924公顷,均为临时用地,土地类型及占地面积见下表。

1-1   方案涉及各类土地面积表

用地类型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面积(hm2

占总面积比例(%

连络道路临时用地

04

草地

401

天然牧草地

9.8547

95.74%

10

交通运输地

1006

农村道路

0.0209

0.20%

06

工矿仓储用地

602

采矿用地

0.2828

2.75%

塔基临时用地

04

草地

401

天然牧草地

0.1340

1.31%

合计

10.2924

100.00%

3.土地损毁情况

本项目还未开工建设,属于拟建项目,土地均为拟损毁土地。拟损毁土地 10.2924公顷,拟损毁地类包括农村道路(0.0209hm2)、采矿用地(0.2828hm2)、天然牧草地(9.9897hm2)。主要用于连络道路及塔基建设的临时用地。土地损毁类型为压占和挖损。

1-2   土地损毁程度评价标准表

评价因素

评价因子

评价等级

轻度损毁

度损毁

重度损毁

地表

变形

挖掘(弃土)深度

2

25

>5

挖损面积

1公顷

110公顷

>10公顷

压占面积

1公顷

12公顷

2公顷

排土高度

5

510

10

复垦难易程度

较易

中等

较难

敦德450万吨绿色智慧采选技术改造项目连络道路及铁塔临时用地土地,表土层厚度≥20cm,连络道路及铁塔临时用地地形坡度在3-5°之间,压占面积10.2924公顷,表土堆放高度小于3m,复垦程度中等,综上所述,根据土地损毁程度评价标准表1-2,本方案确定敦德450万吨绿色智慧采选技术改造项目连络道路及铁塔临时用地的损毁程度为重度,项目区土地损毁情况见表1-3,复垦责任范围土地损毁情况见表1-4

1-3   项目区土地损毁情况表

用地范围

面积/hm2

损毁程度

备注

临时用地

拟损毁

连络道路

10.1584

重度

纳入复垦责任范围

拟损毁

铁塔

0.1340

重度

纳入复垦责任范围

合计

10.2924

1-4   复垦责任范围土地损毁情况表

评价单元

二级地类

面积(hm2

损毁方式

损毁程度

损毁面积(hm2)

连络道路临时用地

401

天然牧草地

9.8547

挖损/压占

重度

9.8547

1006

农村道路

0.0209

0.0209

602

采矿用地

0.2828

0.2828

塔基临时用地

401

天然牧草地

0.1340

压占

重度

0.1340

合计

10.2924

10.2924

4)土地复垦目标

在尽量确保复垦方向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周边景观保持一致的情况下,根据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结合项目区自然环境特征,确定项目区最终的土地复垦方向、复垦面积及土地复垦率。本方案土地复垦目标为恢复原有地类,本方案复垦区责任范围面积10.2924公顷,拟复垦土地面积10.2924公顷,土地复垦率为100%

本方案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见1-5

1-5   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评价单元

二级地类

复垦前面积(hm2

复垦后面积hm2

占总面积比例(%

连络道路区

401

天然牧草地

9.8547

9.8547

95.74%

1006

农村道路

0.0209

0.0209

0.20%

602

采矿用地

0.2828

0.2828

2.75%

塔基区

401

天然牧草地

0.1340

0.1340

1.31%

合计

10.2924

10.2924

100%

5)复垦的投资情况

本项目复垦投资依据复垦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进行估算,复垦静态总投资65.99万元,静态亩均投资4274.40元,其中:工程施工费用50.06万元,其他费用7.66万元,监测费1.95万元,管护费4.59万元,预备费1.73万元。

三、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1.土地损毁面积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2.复垦静态投资是否合理。

3.生产年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或没有进行复垦的向自然资源局举报。

四、公示说明

1、公示时间20231227202413日。

2、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与自然资源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