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经和静县2023年第1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对2023-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2023-3号宗地位于和静工业园区哈尔莫敦矿业片区经六路以西、纬二路以南,土地面积6.4504公顷(合96.76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50年,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按26.6元/平方米执行。该宗地以挂牌出让方式供地,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
信息标题 | 关于对和静县2023-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批复 | 文件编号 | 静政函〔2023〕30号 | 公开类型 | |
产生日期 | 2023-03-14 12:20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 | 载体类型 | |
关键字 | 索引号 | 673448838/2023-00820 |
县自然资源局:
经和静县2023年第1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对2023-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2023-3号宗地位于和静工业园区哈尔莫敦矿业片区经六路以西、纬二路以南,土地面积6.4504公顷(合96.76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50年,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按26.6元/平方米执行。该宗地以挂牌出让方式供地,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