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2023年和静县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和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文件下载:
关于印发《2023年和静县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和静县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2023年和静县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2023年和静县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防控工作,有效防范脊灰野病毒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巩固无脊灰状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指标
(一)目标。进一步消除我县儿童脊灰疫苗免疫空白,确保适龄无禁忌症儿童应种尽种,提高易感人群免疫水平,阻止脊灰野病毒病例的输入和传播,巩固无脊灰成果。
(二)指标。以乡镇为单位,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查漏补种接种率均≥95%。
二、范围、对象和时间
(一)范围。各乡镇。
(二)接种对象。
1.全县范围内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日出生儿童,不论其居住地、出生地及其有无既往免疫史,均接种脊灰疫苗。
2.既往含脊灰灭活疫苗(以下简称IPV)免疫史不足两剂次
的,本次补充免疫(查漏补种)补足两剂次IPV。
3.既往含IPV 免疫史两剂次及以上的,补充免疫及查漏补种均接种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以下简称bOPV “滴剂”)。
4.查漏补种时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要求,补足免疫剂次。
(三)时间。
第一轮:4月15日-18日集中接种。
第二轮:5月15日-18日查漏补种。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有序进行,现成立2023年和静县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吾斯曼·克然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卢将军 县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婧 县卫健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邵永刚 县教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玉孜曼 县商工局一级主任科员
朱 鹏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苏 萍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克斯加甫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朱 斌 县文旅局副局长
徐 婧 县市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王婧同志担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县党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此次活动的宣传工作。
(二)县教科局负责组织托幼机构和适龄托幼儿童开展补充免疫活动。
(三)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补充免疫活动培训、宣传、冷链运转、接种补助等相关工作经费。
(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管辖区内的疫苗流动、储存及质量管理,及各大商超电子屏的宣传工作。
(五)县公安部局负责提供必要的人口资料和流动人口信息,协助开展摸底登记工作,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客运站的宣传工作,配合县卫健委做好补充疫苗工作。
(七)县疾控中心负责做好接种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完成疫苗运输、储存和各类表格的印制、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八)各乡镇负责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工作,通知目标儿童监护人前往接种。
(九)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要按照卫健委的统一部署,抽调人员参与补充免疫活动。
(十)驻县部队负责配合当地完成对随军家属中适龄儿童的接种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相关规定,周密安排,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认真组织实施,做好社会动员,摸清目标儿童底数,确保“目标人群找得到、适宜疫苗种得上、责任区域管起来”。在确保疫苗运输、存储、管理安全的基础上,规范预防接种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调,严格落实责任。卫健委要做好补充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疫苗等物资的分发储运、现场技术指导、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工作总结及资料汇总报送等工作。
(三)广泛开展宣传,全面组织动员。各乡镇要加大对接种地址、免疫对象、免疫程序、监护人必带证件等注意事项的宣传力度,同时,做好影像资料收集、舆情监测等工作,及时关注舆情,正确引导舆论。
(四)加强技术指导,提升接种质量。县卫健委要成立县级技术帮扶组,采取巡回和驻点技术指导等方法进行综合技术帮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