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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消费警示

信息标题 【公告】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消费警示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4-03-06 10:23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载体类型
关键字 索引号 673448838/2024-00280

临近“三八”妇女节,化妆品消费将进入一个高峰期,为确保消费者的用妆安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这份化妆品消费提示请您查收。

一、选择正规渠道。建议消费者选择正规、合法渠道购买,正规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当具备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能够提供所售产品注册或备案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二、学会核实产品信息。正规的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当能够提供所售产品注册或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nmpa.gov.cn或下载“化妆品监管”APP,直接输入产品名称等相关信息查询即可。大家要记得:消字号、械字号等产品不属于化妆品范围。

三、警惕虚假广告。化妆品不是药品,其作用较为缓和,一般不可能快速显效,不要被虚假、夸大及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宣传所误导。例如:我国化妆品法规中没有“药妆品”的概念,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食品级、医学护肤品”等概念,属于违法行为。

四、谨防小样掺假。化妆品小样一般是正品的赠品,如商家单独或批量出售化妆品小样,尤其是一些大牌化妆品如“CHANEL”“Dior”……购买时要谨防造假、掺假风险。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所需化妆品,最好不要被商家所谓的“试用”“专柜小样”“付邮体验”“超值体验装”“中小样清仓”等所诱惑。

五、注意化妆品不良反应。在化妆品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眼睛充血、流泪、皮肤发红、瘙痒、刺痛、出疹、水肿、脱屑、色素异常等,应立即停用、及时就医,必要时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六、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在消费时,如果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或是发现购买产品存在超过使用期限、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