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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和静县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标题 关于印发《和静县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 静政办发〔2021〕4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1-08-30 16:47 发布机构 和静县政府 载体类型
关键字 电子 索引号 673448838/2023-008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和静县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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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和静县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实施方案

和静县计划生育协会(简称和静县计生协)是和静县委领导的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的桥梁和纽带。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9〕101号)、《自治州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实施方案》(巴政办发〔2019〕51号)要求,立足和静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现就和静县计生协会改革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总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以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为主线,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决策部署,围绕“降低并稳定适度生育水平”的总体要求,以增强计生协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解决机关化、行政化问题为目标,按照坚持正确方向、坚持服务群众、坚持面向基层和坚持问题导向的基本原则,着力推进计生协组织机构改革和工作创新,引导群众自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加快推进健康和静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在政治立场、方向、道路、原则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团结服务广大计生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有机统一起来,始终保持计生协组织和工作的正确方向,把广大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坚持服务群众。坚持面向基层,把计生协联系和服务计生群众作为工作的生命线,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协网络优势,切实把计生协建设成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宣讲员”、家庭发展的“助推者”、计划生育权益维护的“代言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贴心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建设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的计生协组织标准,积极推动解决基层基础力量薄弱、工作方法缺乏特色、创新意识不强、服务群众能力不足以及开展工作重试点轻覆盖、重检查轻推动、重示范轻推广等问题,着力破解制约计生协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体制机制等问题。

三、改革目标

准确把握计生协在和静县全局工作中的职责定位,强化改革意识,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改革计生协组织的管理体制、运行体制和服务模式,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计生协联系和服务计生群众的能力,完善基层组织网格和服务体系,全面落实中央赋予的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六项重点任务,把计生协建设成为自觉服务于总目标,密切联系群众、群众充分依赖、充满生机活力的群团组织。

四、改革措施

(一)积极转变职能,改革完善组织机构。

1.明确计生协机构的性质与职能。计生协作为计划生育领域最大的群众团体,必须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紧盯降低并稳定适度生育水平这一中心任务,强化改革创新,加强顶层设计,切实承担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流动人口服务等六项重点任务。发挥计生协独特优势,按照“党政所急、群众所需、协会所能、不可替代”的作用,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服务职能,建立一支专职为主、兼职与挂职相结合的干部队伍。

2.加强计生协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和静县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要求,适时召开和静县计生协新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调整和静县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结构,保证基层和一线人员不低于20%,每5年进行一次换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乡镇主要领导,村(社区)两委班子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县、乡镇、村(社区)计生协会长,县级配备常务副会长,配齐配强计生协领导班子。增强领导机构的广泛性、代表性。提高基层和一线人员比例,特别是增加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村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的各级计生协的比例,进一步增强计生协的代表性、广泛性。发挥理事专业优势,深入调查研究,畅通理事建言议事渠道。强化常务理事会作用,每年组织常委理事审议计生协工作报告、讨论重大问题,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3.调整完善计生协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社区)级三级计生协组织机构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干部,确保计生协工作力量得到加强,满足承担六项重点工作需求。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有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对网络新媒体的宣传引导,加强对计生特殊家庭等的服务。

4.加强作风建设。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抵制和纠正“四风”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主动作为,创新实践,深入基层,了解群众需求,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加强机关干部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双向交流,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基层挂职。

(二)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认真落实六项重点任务。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信息建设,依托遍布城乡的组织网络和活动阵地,借助主流媒体、新媒体、行业媒体等,发挥计生协宣传队作用,利用“5·29”会员活动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卫生健康、宣传等部门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普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培育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注重家教和家风的养成,倡导家庭健康生活方式。

2.加大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依托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发挥基层计生协网络优势,建立生殖健康咨询专家、师资队伍,建好生殖健康中心、青春健康俱乐部等咨询服务阵地,了解青少年、新婚孕育人群、中老年和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在生殖健康需求,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家庭、用人单位,广泛开展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和义诊咨询活动,形成卫生计生优势互补、网络互通、资源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新模式。全面推进青春健康工作,聚焦中学生群体,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干预工作。创新青春健康教育、家庭素养教育等项目载体,打造和静生殖健康绿色服务品牌。

3.加大优生优育指导。聚焦生育行为全周期,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培训,推动健康生育的服务模式,普及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和育儿期知识,提供均衡营养、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遗传病筛查、孕产期保健等优生优育咨询,配合做好全民健康体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动员,筑牢人口质量“第一道防线”。发挥计生协优势,积极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探索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等服务。

4.加大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围绕计生家庭需求,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提供帮扶,推进家庭文明建设。深入开展计生特殊家庭“亲情关爱”行动,落实联系人制度,摸清底数,分类建档,在生活帮扶、心理疏导、建设慰藉、经济支持、养老关怀等方面提供精准服务。协助卫生健康、医疗救助授权、养老服务等政策。深入计生家庭发展致富、创建幸福家庭、幸福工程等项目,积极开展健康家庭、健康社区建设活动。深入实施计划生育保险等商业保险项目,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推动开发符合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需求的保险产品。

5.加大权益维护。加强维权载体和能力建设,倾听和反映计生群众呼声,引导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探索城乡社区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模式,组织群众依法修订计划生育村(社区)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提升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意识,引导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协助推进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督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协同基层党组织和“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做好群众走访工作,主动倾听了解计生家庭呼声,引导他们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打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

6.加大流动人口服务。加强流入地、流出地计生协同发展、协同治理、探索协同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鼓励采取“党支部+计生协”、“商会+计生协”等形式,加强流动人口集聚地和工业园区、非公企业计生协建设,推动计生协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延伸,扩大流动人口计生协工作覆盖面。以服务和谐发展为重点,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健康宣传倡导,督促落实流动人口享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惠,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认真做好关怀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工作。

统筹推进六项重点任务,做好做强计生协工作品牌,推动形成“乡乡有典型,村村有特色”的工作格局。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推动项目工作由点到面拓展、由试点向常态化转变。注重社会资源的动员能力建设,加强与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合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计划生育和家庭发展领域公益活动。

(三)建立健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服务体系。

1.健全组织网络。加强各级计生协组织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职责,确保计生协有人负责、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印发落实“三定”方案,配备与计生协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加强各级计生协组织建设,和静县计生协会长由同级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兼任,乡镇计生协会长由同级政府或分管领导兼任,秘书长由计生协主任兼任。优化乡镇村(社区)计生协组织架构,由计生专干兼任秘书长,提升基层计生协规范化建设水平。

2.增强基层服务能力。加强计生协干部服务群众能力建设,每年对县计生协骨干进行一次综合培训,提高重点项目业务培训质量。优化会员结构,吸引致富带头人、行业领军人、技术特长人、公益热心人士、社会知名人士等加入计生协组织,完善会员联系户制度,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活动经常、热心公益的服务队伍。巩固完善“会员之家”等服务阵地。探索通过资金募捐、有偿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建立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服务平台。    

3.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计生协工作。建立社会化招募、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的计生协志愿者发展模式。围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青春期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家庭权益维护等,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相关社会组织合作,重点招募心理咨询、社会工作、法律援助、生殖健康等专业人才,壮大和优化志愿者队伍,延长工作“手臂”,扩大服务“半径”。

五、领导体制

(一)加强党委和政府对计生协的领导。计生协推举分管工作的党政领导担任计生协会长,配齐配强计生协领导班子。各级单位和政府要将计生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推动建立计生协工作的专题会议或定期听取计生协工作汇报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机构编制部门要帮助计生协厘清职责任务,完善机构设置,加强力量配备。财政部门要对计生协开展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工作经费按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计生协依法依规筹措事业发展资金和生育关怀基金,建立募集、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公开和社会监督评价机制。

(二)加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计生协的业务指导。健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计生协的协作机制,创造条件保障计生协参与卫生计生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主动帮助解决制约计生协组织发展的运行机制、管理模式、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实现工作有效衔接、良性互动。顺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需要,主要依靠以计生协为主的社会组织承担组织动员群众的工作,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流动人口服务等工作由计生协承担,并做到“人随事走”、“费随事转”,构建权责统一、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工作体制。

(三)切实加强计生协党的建设。落实好党建带团建制度,把计生协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格局、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范围。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分析计生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组织实施

(一)有序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提出安排,制定改革实践表、路线图、任务书,由相关人员及卫健等部门负责,分步有序实施。管好用好现有的计生协组织,群众获得阵地和设施,整合用好社会资源,坚持公益属性,真正发挥作用;完善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鼓励群团组织在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许可范围内,通过多种形式筹措事业发展资金,依法享受扶持政策。

(二)坚持统筹推进。加强改革思想引导,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切实增强改革责任感、紧迫感,做到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正确认识和处理计生协改革与卫生健康机构改革、计生协自身改革与指导基层计生协改革的关系,循序渐进,逐件落实,积极主动地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制约计生协发展的“瓶颈性”问题,突出重点、逐件落实,积极主动,稳妥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三)做好总结评估。由县计生协按照责任分工,对落实改革方案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总结改革情况,评估改革成果,完善相关措施,持续推进改革,确保改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