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海芝委员:
您好!您在和静县第十六届政治协商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小区内垃圾箱设施完善的提案》(第2022011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和静县各小区均已配备垃圾箱,满足建设条件的小区内均已建垃圾房,我县将持续督促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及时对垃圾箱周围进行清扫,做好小区日常保洁工作,维护小区环境卫生,提高服务质量。
感谢您对和静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领导:韩宪国职务: 和静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133***0666
承办人:哈西巴图职务:和静县住建局房产股股长
联系电话:181***6263
和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