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车主及从业人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提升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能力的通知》(交办运〔2021〕25号),加快推进我县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全面应用,不断增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运用范围
电子证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类、运输车辆证件类、从业人员证件类等“三类九证”电子证件。
二、证照申领方式
电子证照: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车主及从业人员可通过“运证通”APP申领《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首页相关功能模块按提示逐步填报资料,提交原发证机关审核,原发证机关工作人员在运政系统待办事宜中对提交的电子证照申请事项予以审核,资料齐全的,予以审核通过,资料不齐的,说明缘由,予以退回补充。审核通过的,在“运证通”APP端自动生成电子证照。
三、运用方式
1、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可在“运证通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动端“亮证”,交通执法部门在路检路查工作中予以认可。解决传统证照需提交纸质照片,线下传递效率低等问题,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启用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签注和继续教育认定将在电子证照上展现,在全国范围内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避免了因未携带车辆证件而产生的不便,实现扫脸即办、网上即办,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2、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启用后,原持有纸质证照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为了方便您的工作和生活,请及时下载“运政通APP”进行电子证照申领。
特此公告。
和静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