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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0 11:10 来源:和静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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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档次

根据相关规定,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为14档。具体是: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参保居民可在14个档次中自主选择。

二、缴费方式

(一)微信小程序:

1.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小程序“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完成微信账号绑定和手机号绑定,根据提示输入人员身份信息(本人或他人),确认参保险种、缴费金额等信息后支付完成缴费。

2.关注“新疆税务”微信公众号后,在下方导航栏里依次选择“微办税”→“社保缴费”→新疆税务社保缴费→我要缴费,完成微信账号绑定和手机号绑定,根据提示输入人员身份信息(本人或他人),确认参保险种、缴费金额等信息后支付完成缴费。

(二)支付宝小程序:

打开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完成微信账号绑定和手机号绑定,根据提示输入人员身份信息(本人或他人),确认参保险种、缴费金额等信息后支付完成缴费。

(三)社保征收智能POS机:

智能POS机已在社区、村组、农牧场全部覆盖,缴费人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或者社保卡(余额足够缴纳社保费)刷卡缴费。

(四)银行柜面缴纳业务:

1. 缴费人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或者医保卡前往相关金融机构柜面,提出缴费要求。

2. 经办银行使用自有系统,通过税银系统完成信息查询,缴费人确认相关信息,银行通过银行卡支付或者收现业务,完成相关缴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也可咨询银行客服人员使用自助机进行缴费)

三、特别说明

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暂时保留原最低档次100元的缴费标准。

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暂时保留原最低档次100元的缴费标准。一级、二级残疾人由县人民政府代缴最低档次(100元/年)养老保险费,选择其他档次的,超出100元部分由个人承担;三级、四级残疾人由县人民政府代缴最低档次(100元/年)养老保险费的50%,超出50元部分由个人承担。补缴或间断缴费期间不享受政府补贴。

2023年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暂时保留原最低档次100元的缴费标准。由县人民政府代缴最低档次(100元/年)养老保险费,选择其他档次的,超出100元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1. 补缴或间断缴费期间不享受政府补贴。

2. 新参保人员或查询不到登记信息的人员扫下方二维码下载“新疆智慧人社”App登记注册或者前往所在社区、村组居委会办理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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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咨询方式

居民可拨打0996-5016355

5011123进行详情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和静县税务局

和静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