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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和静县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发布日期:2023-03-20 12:13 来源:和静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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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创业者、企业家、个体工商户们:

是否为创业增收而烦恼?是否想通过申请创业贴息贷款的方式,扩大经营规模?那就尽快跟我联系吧,只要您符合申请条件,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您提供创业贴息贷款的优质服务。

一、申请条件:

1.工商登记注册时间超过3个月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私营企业业主或合伙人,虽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但已被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并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

2.本人无不良信用记录,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外,借款人及其配偶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日前5年内无其他商业银行贷款记录。

二、申请对象:

个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生村官、网络商户、困难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

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三、贷款额度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贷款时限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自主创业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五、贷款利率

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给予贴息

联系人:尼曼

联系电话:0996—5011506

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