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标题 | 关于调整和静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局部用地性质的请示 | 文件编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产生日期 | 2015-07-29 | 发布机构 | 和静县政府 | 载体类型 | 电子 |
关键字 | 索引号 | JC001-3300-2015-00003 |
和静县是东归英雄土尔扈特后裔的主要聚居地,也是自治州确定的文化改革试点县;境内有新疆最大的藏传佛教圣地、被清朝光绪帝赐名为永安寺的巴伦台黄庙等历史文化景观;蒙古族古典文学“三个高峰”之一的英雄史诗《江格尔》在全疆民众中广为传颂。为充分发挥东归文化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经综合考虑,我县拟在东归生态公园西侧建设“东归民俗文化产业园”,用地面积约93亩,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B)。根据和静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该区域用地性质为绿化用地(G),与拟用地性质不符;对此,我县拟将占用绿地置换到政府办公楼对面建设天鹅广场。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尽快产生社会经济效益,恳请州人民政府将该项目用地性质(G)调整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B),与政府办公楼对面用地性质置换为盼!
附:(略)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15年7月6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