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标题 | 关于委托米日古丽·吐尼亚孜等同志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有关工作报告的通知 | 文件编号 | 静政办发〔2020〕51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产生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机构 | 和静县政府 | 载体类型 | 电子 |
关键字 | 委托 | 索引号 | JC001-8200-2020-00293 |
县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
和静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定于2020年9月4日10:00(北京时间)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届时,将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报告。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委托:
县卫健委党委书记、副主任米日古丽·吐尼亚孜同志代表县人民政府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及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情况的报告。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薛建保同志代表县人民政府作关于和静县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财政局局长赵金艳同志代表县人民政府作关于2020年和静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和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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