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标题 |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提案》(第2020042号) | 文件编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产生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机构 | 和静县政府 | 载体类型 | 电子 |
关键字 | 提案 | 索引号 | JC001-8400-2020-00270 |
关于对和静县政协第十五届五次会议
第2020042号提案的答复(B)
克拉木·艾尼代表:
您好!您在和静县政协第十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提案》(第2020042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改变当前我县小区物业现状,改善小区居民居住环境,营造和谐小区、和谐社会氛围,县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小区物业的规范化管理和指导。一是加强对管理服务水平低、收费不规范、社会形象较差、业主满意率低、投诉率高的物业企业整治力度,对整治后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在物业服务企业中,通过示范引导,推动物业企业服务水平提高、服务品质提升,促进物业管理服务良性循环发展。三是加大组织协调业主委员会成立力度,调动社区组织协调辖区内物业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工作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广大业主增强维权意识、主动组建业主委员会,加强对业主大会的指导,引导业主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在社区中依法开展物业服务活动,积极协调物业管理纠纷和邻里纠纷,当好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沟通的桥梁。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多部门齐抓小区建设。建立由物业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负责召集和主持,主要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管理基础性工作。 五是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我们将结合当前我县各小区物业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进一步规范我县物业管理行为,促进我县物业规范、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和静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领导:韩宪国 职务:和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承 办 人:沈 波 职务:房产股股长
和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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