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标题 | 关于开展2020年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 文件编号 | 静政办发〔2020〕35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产生日期 | 2020-06-11 | 发布机构 | 和静县政府 | 载体类型 | 电子 |
关键字 | 执法案卷 | 索引号 | JC001-7900-2020-00117 |
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减少行政争议,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现决定于6月下旬组织开展我县“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情况以及相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6月下旬。
二、检查单位
教科局、商工局、公安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医保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环保局。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
(二)近三年(2018-2020)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5-10件)。
四、检查办法及要求
(一)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人员,采取“现场审查、现场评分、现场指正”的方式,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检查。本次检查结果将由县司法局汇总后向全县通报并作为年底绩效考评的依据。同时,对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发现的严重违规和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抽调专门力量,全力做好案卷整理工作,并对本单位的案卷开展自评、自查和整改工作,形成自查报告,6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版、纸质版)报送县司法局行政办(联系人:李承忠,18083983656、18409448843)。
和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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