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标题 | 关于印发和静县2020年春季义务植树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件编号 | 静政办发〔2020〕13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产生日期 | 2020-03-28 | 发布机构 | 和静县政府 | 载体类型 | 电子 |
关键字 | 索引号 | JC001-8200-2020-0000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和静县2020年春季义务植树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和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附件:
和静县2020年春季义务植树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和静县2020年春季植树造林工作,抢抓造林绿化关键季节,统筹推进国土绿化,全面完成自治州下达的植树造林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2020年春季义务植树工作由全县80个单位、系统及9个乡镇(场)共同完成。
(一)县道279线造林任务由78个单位、系统及和静镇完成。(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2)
(二)哈尔莫敦镇小山口造林任务由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静公路管理分局3个单位完成。
(三)和静镇、巴润哈尔莫敦镇、哈尔莫敦镇、乃门莫敦镇、协比乃尔布呼镇、额勒再特乌鲁乡、巴伦台镇、乌拉斯台农场、扶贫农场造林任务由各乡镇自行完成。
二、时间安排
领取任务时间、地点:3月30日11:00,新疆泓腾农牧生态科技公司门口。
栽植时间:4月2日-4月3日完成县道279线和哈尔莫敦镇小山口造林任务,4月4日-4月10日完成各乡镇(场)造林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做好统筹安排,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积极做好春栽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作,按照分工安排,及时联系责任地块技术服务小组负责人,组织动员本部门单位干部职工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春栽任务。
(三)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造林地块要求进行栽植,栽植任务须经各地块技术服务小组验收合格后,视为完成任务。
(四)县道279道路过往车辆多,为避免交通堵塞,参加义务植树的各单位不得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两侧。
(五)对不执行调配和逾期未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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