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标题 | 关于公布和静县政府文件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文件编号 | 静政办发〔2017〕8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产生日期 | 2017-06-18 | 发布机构 | 和静县政府 | 载体类型 | 电子 |
关键字 | 索引号 | JC001-2500-2017-0043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巴政办发〔2016〕40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对2015年底前制定的政府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其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或超过时效废止规范性文件50件,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72件,废止政府文件697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凡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今后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和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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