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标题 | 关于印发和静县2017年清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件编号 | 静政办发〔2017〕67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产生日期 | 2017-05-09 | 发布机构 | 和静县政府 | 载体类型 | 电子 |
关键字 | 索引号 | JC001-2400-2017-0028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和静县2017年清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和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为有效遏制盗采砂金资源违法行为,维护全县良好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砂金资源为目标,以杜绝盗采砂金行为为重点,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盗采砂金违法行为,保护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宣传普及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全县特别是巴伦台古仁沟区域开展清山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采砂金资源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资源开发秩序,促进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清山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成立和静县清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新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许多恒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毛拉吉·阿布拉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长明 县水利局局长
张向阳 县林业局局长
特尔巴图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徐建良 县环保局局长
阿力腾巴图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局长
巴图孟克 县公安局副局长
依仁且 巴伦台镇镇长
姜西军 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
巴特巴依尔县草原监理所所长
巴 特 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毛拉吉·阿布拉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清山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
四、时间安排
清山专项行动从2017年5月6日开始至2017年11月30日结束。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动员阶段(2017年5月6日-5月9日)。
制定《和静县2017年清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清山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清理阶段(2017年5月10日-9月30日)。
采取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特别是巴伦台古仁沟区域进行拉网式清理,将无合法手续的施工队伍清理出去,确保砂金资源管理科学规范。
(三)总结阶段(2017年10月1日-11月30日)。
总结清山专项行动经验,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防止盗采砂金行为再次发生,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充分认识打击盗采砂金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清山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做到依法整治,常抓不懈,防止反弹,促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畜牧兽医局、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巴伦台镇等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相关单位要确保执法人员相对固定(每个单位不少于2名),于2017年5月11日前将执法人员信息表加盖公章报至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姜西军,电话:13899083312),按照县清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全力以赴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专项行动中,要加大国土资源、草原、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以多种形式宣传报道打击盗采砂金资源违法行为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公开曝光典型案件,营造强大舆论氛围。同时,要引导发动当地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乱采滥挖砂石、盗采砂金等违法行动,推进我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附:执法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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