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标题 | 关于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电视发射拉线塔处置的批复 | 文件编号 | 静政函〔2015〕135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产生日期 | 2015-04-17 | 发布机构 | 和静县政府 | 载体类型 | 电子 |
关键字 | 索引号 | JC001-2300-2015-00005 |
县国资委:
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拆除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电视发射拉线塔,残值变价按照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上缴国库。请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依法组织实施。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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